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 中心(机关)2024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概况
一、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主要职能
二、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预算数据分析
一、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收支总体情况
二、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收入总体情况
三、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支出总体情况
四、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组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 和应急保障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相关事宜的批复》精神,制定本规定。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副厅级。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贯彻落 实党中央关于公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 求,在履行公路公共事务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公路事业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公路事业发展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等;参与拟定全区公路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二)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村 公路养护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 发展规划和养护工作计划;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参与公路规划建设各阶段技术评审和公路竣(交)工验收等工作。
(三)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检查、评价、分析和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参与全区国省道公路涉路行政许可事务性工作和公路养护法治建设、体制改革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省道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养护安全 生产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公路防灾减灾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区国省道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五)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路网预警、信息 服务、技术支持等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统计、信息调查和国省道公路普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省道公路路产维护、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 作;承担公路养护领域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四新”技术 推广应用和公路信息化建设;负责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交通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县级):
(一)办公室。承担综合性文件、会议、文秘、信息、机要、 保密、信访、接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以及机关后勤 服务工作;负责公路系统对外宣传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担公路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交通档案管理和“两路”精神纪念馆管理工作。
(二)政工人事处(党群办)。承担中心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公路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区公路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 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参与公路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
(三)公路养护处。承担经批准的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发展 规划和养护工作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日常养护的 检查评价;承担全区公路养护统计和国省道公路普查事务性工 作;承担公路养护科研、技术交流和“四新”技术应用推广工 作;负责全区国省道公路路况评价计划编制和分析工作;承担全 区国省道公路路产维护工作;参与公路竣(交)工验收;协助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行业指导;承担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监测等工作。
(四)工程建设处。负责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机械设备计划 审查、统筹、规划、检查、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国省道 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编制、立项、申报、检查、实施、管理、验 收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参与公路规划建设各阶段技术评审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处(安全生产管理处)。参与全区公路交通应 急能力建设及公路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及公路防灾减灾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应急 养护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养护安全生产工作。
(六)路网监测处(川藏铁路建设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办公 室)。承担全区公路路网日常运行监测和国省道公路承灾风险监测及重大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负责全区国省道公路路网调度、路网运行状况信息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区公路信息化建 设和运维管理;承担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承担 TOCC 和“12328”热线运维工作;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川藏铁路建设 配套国省道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及指导川藏铁路建设配套农村公路保通保畅工作。
(七)财务审计处。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和制度等;负责公路系统财务计划、支出规划、部门预算和决算 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公路系统养护经费的预算管理、 资金管理、绩效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 和公路系统会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全区国省道公路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85名,其中中心领导职数5名(副厅级2名,正县级3名),内 设机构副县级领导职数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政工人事 处3名、办公室2名、其他处室各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关)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17,386.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2.51万元、上年结转2,904.17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96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84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17,386.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904.17万元,占16.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482.51万元,占 83.3 %。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7,38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94.08万元,占 10.90%;项目支出 15,492.6万元,占 89.1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7,386.6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482.51万元;上年结转2,904.17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96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86.68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3,995.7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以前年度有区公路中心机关代编的国省公路小修保养经费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6,961.03万元,占9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05.12万元,占1.18%;卫生健康支出96.69万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123.84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7.85%。主要是2024年人员工资比2023年有所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9.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8万元,下降7.88%。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58万元,下降13.03%。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整体比2023年减少9.98万元,下降9.36%。主要是2024年人数比2023年有所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61.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001.6万元,下降19.09%。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以前年度有区公路中心机关代编的国省公路小修保养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8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73万元,下降7.97%。主要是2024年人数比2023年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894.0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2.7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211.3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1.11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车辆保险纳入车辆运行维护中。
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机关2024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无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预算减少189.0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委员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23〕1号)精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及所属各中心单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3.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7 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2 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长、短途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2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8个,资金14,482.51万元,其中:地方资金 14,482.5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养护机械设备购置2,000.00万元、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期间公路治超点建设项目2,196.02万元、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项目5,374.26万元,占年初预算总额的66.0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