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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及时整改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公告

日期:2024年05月20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2022年以来我区审核颁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西藏天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条件和从业行为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经检查,西藏隆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存在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人员未足额缴纳社保、技术人员不满足相关要求等问题。

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请西藏隆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于2024年8月21日前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供取得资质后公路养护作业资质单位应当保持资产、技术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条件的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91-6369262。

附件: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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