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度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23〕140号)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专家对西藏天海永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资质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旦增白云
举报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35号
举报电话:0891-6862446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4年8月29日
专家审核结果公示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内容 | 申请事项 | 公示结果 |
1 | 西藏天海永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乙级 | 延续申请 | 通过 |